2022年以来,辽宁省公安厅党委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和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坚持一手抓高质量发展,一手抓全面从严管党治警,锚定“打造祥和安定的政治环境、和谐有序的稳定环境、护企安商的安全环境、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的工作目标,在护航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中,作出了显著工作业绩,展现了良好作风形象。
坚持用“政治建警”引领“业务建设”,努力在推动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上走在前
聚焦“引领融合”明方向。制定《全省公安机关“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建立健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闭环落实机制。将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护航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作为厅党委重要职责,从党建层面明确“厅党委、机关党委、警种部门党组织、党员民警”四级任务分工,常态化开展“为何从警、如何从警,对标一流、争当先进”大讨论,举办“传承红色基因,争当护航先锋”主题党日等系列活动,持续引导各级党组织和党员民警锚定方向、实干争先。
聚焦“工作融合”促提升。制定出台《关于全面从严管党治警进一步加强新时代全省公安队伍建设的若干措施》等6项举措,扎实开展公安政治工作服务保障公安工作现代化“十大行动”,在全省公安机关中深入实施“金盾先锋工程”,围绕争做“忠诚先锋、强基先锋、护航先锋、尚廉先锋”,制定施行15个方面113项具体任务,搭建起党建与业务融合的“四梁八柱”,实现同步推动、互融互促。
聚焦“监督融合”强保障。注重内部机制强化和外部政治监督相结合,推行“警种部门党组织集体研究决策、把关”工作机制,建立《重要事项清单》。推动构建具有辽宁公安特色的“大监督格局”,健全和完善从严管党治警“1+X”制度体系,统筹建立省市县三级公安机关廉政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机制。在省直机关部门中率先启动内设机构全覆盖政治巡察,深入查纠党的领导弱化、管党治警宽松软等制约公安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短板弱项。
坚持用“组织链条”支撑“打击链路”,努力在筑牢社会安全稳定防线上当先锋
以战斗堡垒提升打击犯罪的战力。坚持“任务到哪里,党组织战斗堡垒就建到哪里”,制定《关于规范临时党支部若干问题的制度规定》,在组建专案组、专项工作组的同时建立临时党支部,明确支委分工,严格落实案情重要事项集体研究决策工作机制,用组织力量统控工作方向、统领各方行动。在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中,建立省市县三级公安机关党组织成员包案等制度,特别是针对专案抽调人员较多的情况,在各级专案组成立临时党支部,组建党员突击队,建强攻坚战斗堡垒,成功侦破一系列黑恶案件,人民群众安全感不断提升。
以党建联盟推动工作联合。省厅机关警种部门党组织与10余个政府部门党组织共同组建党建联盟,建立信息共享、快侦快查、联办联查等工作机制,构建党建联建、工作联动、风险联防、问题联治、成果联创工作模式,有效提升了执法打击效能。
以战时机制提升战果质效。在重案侦破、应急处突等重大任务中,统筹开展战前动员、送教培训、宣传激励、管理保障等工作,建立急难险重任务党员表现纪实制度,激发党员民警在关键时刻冲锋在前。在2024年葫芦岛抗洪救灾和灾后重建,以及迎战2025年春节期间强降雪等重大任务中,迅速启动战时思想政治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政治工作组织引领作用,动员全警投身斗争实践。
坚持把“政工网络”融入“防范网格”,努力在创建和谐有序环境上站排头
书记“挂帅”,强化“责任网”。坚持把各级公安机关党组织书记带头、调动发挥组织优势作为发力点,围绕公安信访等社会治理难题,建立“厅党委书记挂帅、班子成员包片负责、省市县三级公安机关党委(党组)包案”机制,按照“一项目一方案”,细化工作措施、明确完成时限,实行定期通报、定期调度、抽查评查三项制度,并将项目完成情况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年度考核。
党员小组“攻坚”,织密“力量网”。立足将“党组织细胞”打造成“警务单元”,在专业警种部门党组织中按照“老新搭配、专业匹配”的原则划分党小组,在重点单位、重点部门成立“警务工作站”党小组,与企业开展党建联合共建,常态化开展“微培训”“小攻关”,指导开展单位内部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精准消除风险隐患。
走好“群众路线”,打造“安全网”。面向全社会开通电话、网络投诉渠道和信息反馈平台,警种部门党组织定期深入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基层社区走访,积极推进社区、驻村民警进社区(村委会)班子,将基层警力、社区工作人员、志愿者纳入防范工作网络,会同互联网公司开展警企党建联创,全面提升反诈防范质效。仅2024年,全省累计避免群众损失13.8亿元、返还被骗资金2.3亿元,同比分别上升53.9%、32.3%。
坚持把“内部监督”嵌入“执法监管”,努力在维护法治公平正义上打头阵
建立“党组织+专业机构”领导模式。在党组织的集中统一领导下,建立“四横一纵一提升”执法监督体系,在省公安厅层面实体化运行执法监督管理委员会,在市、县公安机关层面建设应用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在派出所层面发挥“案管室+法制员”作用,在省市县三级公安机关主要执法业务警种内设法制机构,全面提升执法安全和智慧监管能力,公安法治环境建设呈现出持续向上向好态势。
建立“支部联合+执法联动”工作模式。以强化涉企执法警种部门党组织工作协同为牵引,围绕前置指导、执法实施、整改处理、满意度反馈等执法全过程进行规范,聚焦公安机关涉企检查高频事项,整合娱乐场所、医疗机构、学校、易制毒化学品等8个场景管理,制定公安机关涉企行政检查“一本账”,实施“一件事”办理,持续提升涉企执法服务指数。
建立“组织监督+业务整治”监管模式。建立健全派驻纪检监察组、机关纪委、警种部门综合监督机构、党支部纪检委员四级监督体系,开设来信、来访、来电、公安内网“四位一体”监督举报平台,探索建立“体系化、智能化、靶向化”执法监督管理新模式,开展执法领域集中清理整治行动,严肃查处侵犯市场经营主体权益问题,执法质效稳步提升。
坚持用“特色品牌”提升“服务品质”,努力在升级优质高效服务上作表率
打造“党员先锋”品牌。持续开展创建党员先锋岗、划定党员责任区活动,结合警种部门职能和“平安护航”任务,逐人形成岗位职责任务、工作规程、推进情况、总结评价“四份清单”,结合日常考核和“两优一先”评选,强化先锋引领。仅2024年,全省各级公安机关获得2次国家级表彰、24次省部级表彰、129次省级部门表彰,收到企业感谢信和锦旗等2700余件,在全省营商环境系统职工职业技能大赛中,公安厅代表队获全省第二、行业第一。
打造“亲清警企”品牌。以服务企业、服务项目、服务发展为切入点,深化“党建+营商环境”建设,探索建立“7110”涉企服务保障机制,开通“967110”辽宁公安警企直通专线和平台,24小时应答诉求,实现“一键直达、全警联办”。试点运行以来,吸引8.2万家企业注册,累计办结涉企诉求3937件,回访满意率100%。设立7500余个驻企联络官、项目警官岗位,常态化开展警企直通车、座谈会、会客厅等服务活动,主动听取企业需求和意见建议,实行“面对面”式帮扶保障,累计走访企业8.1万家(次),召开警企座谈会4900余场,帮助企业解决问题1.5万余个。
打造“清风为民”品牌。常态化开展“在职党员进社区”“志愿服务学雷锋”“我为群众办实事”等实践活动,围绕构建“一体两翼三支撑”为民服务新格局,建成公安综合服务窗口1665个,打造“全科警长”2654名,户籍、治安、交管等115项业务在派出所无差别办理。开发建设“辽宁公安”APP服务平台,新建124个“网办中心”,130项非涉密事项实现“一网通办”。组织实施全省公安机关政务服务监督提升行动,定期全量排查“好差评”“12345”等涉公安政务服务投诉举报,每月开展群众满意度交叉回访,662个窗口获评省纪委监委“清风辽宁政务服务窗口”称号。今年以来,群众办事满意率达9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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