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群众算清酒后驾车“三笔账”
云南芒市:找准普法痛点破局村寨醉驾治理难题
“以前他们总说‘闭着眼都能骑’,现在喝完酒知道要主动把车钥匙放下了。”近日,站在云南省芒市西山乡综治中心门口,西山乡邦角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唐木光向前来采访的记者说起村民出行习惯的改变。她身后,层峦叠嶂的山区公路蜿蜒曲折。
去往西山乡综治中心,要在狭窄的盘山公路上持续攀爬,驶过一道道弯才能抵达。这里山高路远、村寨分散,摩托车是家家户户出行的“腿”。
“我们这儿有‘无酒不成礼’的习俗,村民干活累了会小酌几口,逢年过节、亲友相聚更是要以酒表达情谊。”唐木光的语气由轻松转为凝重,“可我们这儿的路您也看到了,弯多、坡陡、护栏少,喝酒后骑摩托车实在太危险。”
最让她焦心的是,村里的青壮年多数外出务工,留守的老人对酒后行车不以为意。“他们在这山路上骑了几十年,自信得很,常说‘一点酒不影响,闭着眼睛都能骑回家’。”唐木光多次劝说却效果有限,于是将情况反映给了芒市检察院驻村工作队员。
事实上,检察机关早已关注到这一问题。芒市检察院办公室主任石双峰告诉记者:“此前我们也开展过普法宣传、公开听证等教育活动,但发生在村民身边的一些醉驾案件被宣告缓刑,这让他们误以为自由不会被限制,震慑效果不足。”为了让村民充分认识到饮酒驾驶车辆的危害,该院联合法院、公安等部门,把郭某某饮酒后驾驶无牌摩托车的危险驾驶案庭审现场“搬”进西山乡,让老百姓亲耳听、亲眼看、亲身感受。
2024年9月12日,巡回法庭在西山乡文化服务中心庄严开庭,200余名村民参与旁听了这起发生在身边的危险驾驶案,其中有不少满头银发的老人。公诉人宣读起诉书、出示证据,法官当庭询问,控辩双方辩论,公诉人发表公诉意见,并以此案进行释法说理,教育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每一个环节都扣人心弦。郭某某当庭悔罪:“我知道错了,再也不酒后驾车,再也不抱侥幸心理。”最终,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郭某某拘役,并处罚金3000元,郭某某被现场押解收监。
庭审结束后,芒市检察院检察长曹根富并没有立即离开。他走到群众中间,搬了个板凳坐下,用方言聊起了酒驾“三笔账”:“您想想,拘役被关进看守所,自由没了;罚金3000元,一年玉米白种了;背上犯罪记录,个人名誉也不好听,还会影响娃娃的将来。这酒,还值得喝吗?”法院工作人员则组织志愿者现场做酒精呼气测试,让村民轮番上前体验。
如今,唐木光在村里入户走访时发现,越来越多的人选择酒后把摩托车停在路边,步行回家。“车放在那儿过夜也不会丢,第二天再来取——大家的安全意识和规则意识真的改变了。”她笑着说。
一场庭审或许不能瞬间移风易俗,但它可以在尊重传统习俗的基础上,播下法治的种子。从“闭着眼都能骑”到“主动放下车钥匙”,西山乡的改变,正在盘山公路上一寸寸地延伸。
(记者郭荣荣 王翠云 刘呈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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