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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与法制网 | 清镇市检察院“益”路守护水源地最美风景

时间:2025-11-13 作者:佚名 来源:贵阳市人民检察院

  

  民主与法制网讯(通讯员安昌勇)俗话说:“冷在三九,热在三伏。”但在贵州省贵阳清镇市红枫湖畔,重庆游客付先生却感受到了“爽爽贵阳”的清凉惬意。作为贵阳市重要饮用水源,红枫湖的清澈明净得益于当地检察机关在公益诉讼上的积极作为,赢得了游客和市民的一致好评。

  近年来,清镇市人民检察院充分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把红枫湖污染防治与公益诉讼检察监督紧密联系起来,开展红枫湖流域水资源环境保护工作,统筹解决红枫湖“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问题,保护红枫湖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

  清镇市检察院提供的一份资料显示:2023年至今,清镇市检察院在红枫湖、鸭池河流域共办理跨区域联合执法案件15件,与清镇市生态局、水务局等行政机关之间、检察系统之间联合行动,共同发力,与平坝区、织金县、普定县、六枝特区、纳雍县5个基层检察院共同签订乌江源三岔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协作机制、清镇市“河长+检察长”生态环境保护协作机制,协同开展河湖保护,实现境内河流生态保护全覆盖,就生态环境保护案件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立案监督、生态司法修复等达成一致,通过内部职能融合、外部机制联动,共同做好对更大范围乌江流域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据清镇市检察院公益诉讼团队的检察官王明娅介绍,该院以红枫湖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为核心依托,建立涵盖清镇全域河、湖、库、地下水生态环境污染治理的全方位公益诉讼综合保护监督体系,对重点水域进行常态化监管。近三年来,共办理水环境污染案件28件,治理污染水体2467万立方米,治理长度48.7千米。

  红枫湖镇扁山村村民谢厚文对检察院促成他们喝上符合饮用水标准的湖水喜形于色。一直以来,扁山村的群众都以红枫湖水为饮用水,但供水设施跟不上,群众守着湖水却饮水困难。清镇市人民检察院以行政公益诉讼立案,监督行政机关投入105万元资金建设供水设施,解决了扁山村等饮用水二级水源保护区的5个村民组363户1440人的饮水问题,并配套建设了污水净化设施,清理存在安全隐患的取水泵21套。2024年5月,全村人喝上符合饮用水标准的红枫湖水,群众爱湖守湖护湖成为自觉行动。

  红枫湖承担着贵阳市600万人的“大水缸”供水任务,每天向贵阳源源不断持续供水80余吨。清镇市检察院充分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保护工作列为检察履职的主要工作,公益诉讼团队切实推进饮用水水源地污染防治工作,以服务和保障长江经济带为落脚点,积极搭建河湖流域协同保护机制。横向与清镇市水务局、生态分局等4家行政机关建立协作保护机制,移送水污染线索,联合巡河,参与调查水环境污染;纵向与安顺地区共同建立红枫湖跨区域保护协作机制,与贵州省人民检察院共建生态环境保护警示教育基地,把生态环境保护警示教育基地作为党校现场教学点,通过法治宣教引领提升基层党员的环境保护意识,目前已实现对沿湖24个村500余名村组干部警示教育全覆盖。

  同时,清镇市检察院采取打击保护与修复治理并重的方式,对红枫湖进行生态修复。近年来,清镇市检察院共办理生态环境破坏领域案件78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27件,并根据违法行为人使用渔具、方法及渔获物数量,督促行为人投放鱼苗8万尾;督促行政机关对非法采矿违法行为人落实行政处罚102.3万元,挽回矿产资源897吨;督促违法行为人修复林地749.51亩、耕地498.46亩、草地384.38亩,补植林木49.95万株。

  2024年,清镇市检察院协助省人民检察院和贵阳市人民检察院办理的督促保护红枫湖、百花湖饮用水水资源行政公益诉讼案获最高检“高质效办好每一个公益诉讼案件,更高水平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典型案例”;上报的《党建领航·“益”路前行——贵州省清镇市检察蓝守护水源地最美“枫景”》获得贵州省检察院2024年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典型案事例。

  来源:民主与法制网

  


原文链接:http://www.guiyang.jcy.gov.cn/jcfc/202508/t20250812_709147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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