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张银行卡、几次支付宝转账,看似动动手指就能赚得“轻松手续费”,殊不知已踩上法律红线!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搞违法勾当,仍出借个人账户协助转移资金,这样的“赚钱捷径”,实则是通往牢狱的“陷阱”。
今天,小甪邀请了
苏州市吴中区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部的检察官赵可
结合真实案例
拆解“卖卡赚佣”“转账获利”的犯罪陷阱
为大家带来专业权威的法律解读
案情再现
孔某在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情况下,为了赚点手续费,提供其名下银行卡账户供他人使用,并以支付宝操作转账方式协助转移资金,获利人民币1000元,卡内流水人民币10000元,经核实全部为电信诈骗资金。
因孔某具有法定从宽情节被检察院不起诉。检察院依据行刑反向衔接规定,向公安机关提出检察意见,建议对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孔某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后孔某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十二日,并处罚款人民币七千元,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一千元。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第三百一十二条: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
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四十四条
检察官提醒
电信网络诈骗往往需要支付账户转账才能最终得手,但大数据时代,账户实名和每一笔转账都会被银行精准记录,电信诈骗的骗子为了不暴露自己,想办法诱惑他人提供账户转账,提现后“溜之大吉”,留下贪图小利的账户提供者被公安机关抓获。
检察官提醒,千万别心存侥幸,认为躲在暗处违法转账无人知晓,但无论如何掩饰、伪装,都会网上留痕,留痕即留证,只要伸手,必被抓获!
(文中图片均由AI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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