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党委各部委、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人民团体、中直驻桂有关单位机关党委(党委、党总支部、党支部):
为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关怀帮扶办法》,弘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加强对老党员和生活困难党员的关怀和帮助,自治区党委区直机关工委决定在元旦春节期间组织开展走访慰问老党员、生活困难党员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慰问对象
1. 党组织关系在自治区党委区直机关工委的建国前入党的老党员;
2. 党组织关系在自治区党委区直机关工委,家庭人均收入达不到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或因重大疾病、各种灾害等造成生活困难的党员及企业下岗困难党员。
二、经费来源、慰问方式及慰问金标准
慰问经费从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划拨的专项经费和自治区党委区直机关工委代区直机关管理的党费中支出。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将慰问金划拨到慰问对象所在单位机关党委党费专户,委托各有关单位机关党委代表自治区党委区直机关工委上门进行走访慰问、发放慰问金。慰问金标准为建国前入党的老党员2000元/人,生活困难党员1000元/人。
三、慰问对象信息报送
各单位上报慰问生活困难党员名额原则上不得超过党员总数的1.5%。各单位汇总所辖基层党组织的上报数据,填写《区直机关建国前入党的老党员信息采集表》(附件1)、《区直机关生活困难党员信息采集表》(附件2),于2025年12月21日前将表格电子版和盖章的纸质材料扫描件一并发至邮箱:gxgwjczdb@gxi.gov.cn。自治区党委区直机关工委汇总审核后,确定慰问对象名单并划拨经费。
四、有关要求
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把开展走访慰问活动作为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广西工作论述的重要要求的具体举措,精心组织安排,用心用情工作,使走访慰问成为凝心聚力、振奋精神、推动工作的强大动力。
要对老党员和生活困难党员情况进行全面摸底,准确掌握老党员和生活困难党员的基本情况,结合实际,认真筛选慰问对象。领导干部要带头深入基层走访慰问,了解慰问对象的思想动态和诉求,及时帮助解决急难愁盼问题,让慰问对象和党员群众切身感受到党的关怀和温暖,充分发挥好走访慰问的政治功能,取得“慰问一人、温暖一户、带动一片”的良好效果。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决杜绝“作秀式”“打卡式”“快递式”走访慰问,注意轻车简从,防止优亲厚友,防止多头走访、重复慰问。要加强资金监管,确保专款专用。
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走访慰问老党员、生活困难党员活动方案,所需经费可从本级留存党费中支出。于2026年3月20日前将本单位开展走访慰问活动情况及有关统计表(见附件3)报送自治区党委区直机关工委。
附件1、2、3表格已上传广西机关党建网公告栏,请登录下载。
未尽事宜,请与自治区党委区直机关工委基层组织建设指导部联系。联系人:黄思静,联系电话:0771-5825238,15878598098。
附件:1. 区直机关建国前入党的老党员信息采集表
2. 区直机关生活困难党员信息采集表
3. 2026年元旦春节期间走访慰问情况统计表
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自治区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2025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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